2026年7月24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26年第21号),首次确立离岸信托“财产装入视同财产转让(20%)、存续收益穿透课税(无论是否分配)、终止清算”的全生命周期征税规则;2023-2025年装入财产及2026年前存续收益的历史欠税,须在公告实施之日起90日内(约2026年10月22日截止)主动补缴,不加收滞纳金;逾期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,构成偷税的处0.5-5倍罚款。配套的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第15号公告同步明确申报表单、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及5年分期缴税备案规则。